| 2003年是普通高校扩招后本科学生毕业的第一年,毕业生数量大幅度增加,就业任务艰巨。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依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市人事局负责同志就今年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形势、就业政策、规定措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问。 问:今年我市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形势如何? 答:全市预计接收普通高校、中专学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5599人,比去年增加了近1000人。由于在供需结构、用人机制、择业观念等方面存在问题,部分毕业生就业存在结构性困难,再加之受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影响,就业形势格外严峻。 问:我市对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有何规定? 答:第一,党政机关录用大中专毕业生须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执行,实行“逢进必考”的办法。 第二,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除毕业研究生外,须控制在年度编制增人计划内;对新录用的毕业生实行聘用制管理办法;要求有关事业单位优先接收重点院校和成绩优秀的本科生,对接收专科及以下学历的毕业生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 第三,各类企业和非国有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可根据需要自行接收。 问:有关部门采取哪些措施帮助毕业生就业? 答:市人事局将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放开毕业生择业范围,扩大求职毕业生的流动性,允许毕业生跨区域就业或多形式就业。二是取消对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到期限的限制,并延长了毕业生的择业派遣期限;毕业生落实单位后,凭《就业协议书》办理就业介绍手续。三是允许有条件的区县继续开展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锻炼工作。四是鼓励非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毕业生,并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障等手续,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五是积极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开通网上求职平台,提供政策咨询、需求信息查询、个人求职自荐等服务项目。六是市人事局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每月定期举办人才市场,适时举办小型化、专业化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及时为用人单位选人和毕业生择业服务。 问:大中专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答:针对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影响,为方便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报到登记手续,节省时间和交通费用,今年我市允许大中专毕业生采用电话、传真等现代通讯方式进行报到,对于报到期限不作硬性规定。 问:对短期内不能就业的毕业生有何保障措施? 答:凡就业有困难、确需帮助的未就业毕业生,可在毕业当年内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区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求职登记手续。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将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免收人事代理费用。 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已办理未就业登记的毕业生,可持有关证件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按规定享受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免费提供的就业服务等扶持政策。 凡因患病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就业并确无生活来源的毕业生,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 问:用人单位发布毕业生需求信息有何规定要求? 答:市政府要求加强对用人单位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为毕业生择业创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的就业环境。各类用人单位招收大中专毕业生要公开用人条件、办法和程序,并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同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报需求信息,经审核登记后向社会发布。市人事局开通的毕业生网上求职平台将为用人单位发布毕业生需求信息。 问: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有何鼓励和扶持政策? 答: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部门批准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应尽快完善政策措施,在现有渠道中为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和担保等方面的支持。 问:大中专毕业生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答:自去年起,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为已就业的毕业生出具《就业介绍信》和《落户介绍信》。今年,已就业的毕业生凭就业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验印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到就业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对暂时未能就业的毕业生,应于毕业当年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区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领取《待就业毕业生落户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 问:为实现毕业生最大限度的就业我市采取了哪些鼓励政策? 答:一是鼓励和引导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农业和农村工作,对自愿回农村就业的毕业生,3年内免收档案保管费。二是对到高校继续上学深造的毕业生,3年内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可享受当年毕业生就业政策。三是对支援西部经济建设或到经济发达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保留择业派遣期,并享受当年就业政策。四是对毕业当年服兵役的毕业生,退役后凭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可享受当年毕业生就业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