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准确、高效地按省外专局的要求办理聘请国外专家(简称专家)的有关事宜,现将办理程序说明如下: 一、为聘请专家来工作,用人单位须做的工作: (一)填写《专家需求表》 1、用人单位需引进专家但无人选的,填写《专家需求表》,一式两份报市外专局,对需解决的具体问题的描述必须准确、详尽。“需达到的指标”栏,要有具体说明,不可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达到与某国同类产品水平”等含糊标准。 一份需求表一般只应针对一个主要问题。若有多个问题需要解决,可另填需求表分别提出。需求表要有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2、附件 申请单位提报《专家需求表》的同时,还要附企业情况介绍;为充分说明有关情况,可另附项目所涉及产品的说明。 (二)出据是否同意专家来工作的函 在市外专局为用人单位物色到专家人选后,及时将专家的有关情况反馈至用人单位(各区、县、办事处由同级人事局、人事劳动局转),用人单位根据专家情况,尽快确定是否聘请专家来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撤项,如确有理由撤项,写出书面说明,报市外国专家局,由市外专局向国外专家组织解释。如同意聘请专家,出据同意聘请专家的函,加盖公章,报市外专局。 (三)填写《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 项目单位自行聘请的专家需列市外专局引智项目或填写《专家需求表》后由市外专局推荐专家的项目,填写《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市外专局。要求:除“国内有关专家对本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评审意见”栏用手写,“省区市部委局引进国外智力机构审核意见”不填写外,其余均须打印。此表为申请引智专项资助经费的依据。 二、项目执行后,用人单位须做的工作: (一)写出项目总结 用人单位根据专家工作情况,写出总结,打印后报市外专局(一式两份)。 (二)填写《聘请国外专家项目调查表》(简称调查表) 用人单位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填写调查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市外专局。 国家外专局、省外专局将根据用人单位上报的申请表、项目总结、调查表审批引智专项资助经费。 有关表格由市外专局及各区县人事局提供。 项目总结格式: 项目名称 (2号黑体) 项目序号(小3号宋体) 项目单位(小3号宋体) 项目实施情况:侧重专家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效益情况,包括项目单位简单情况介绍、专家国别、国外工作单位及姓名、工作起止时间、需要专家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问题解决情况、产生效益和预计产生效益情况、专家工作表现、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等。(3号 宋体) 年 月 日 填写《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申请表》填表要求和注意事项: 1、主管部门:山东省外专局 2、企事业单位名称:不超过10个字; 3、项目名称: 要简练不超过12个字; 4、目前工作中的难点和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内容不少于150字; 5、项目具体内容:内容不少于100字; 6、申请专项经费资助:严格按照国家外专局规定的费用标准填写,国外专家组织专家机票由国家外专局驻外机构购买,国际机票选“不下拨”一栏; 7、本单位审核意见:须加盖市地外专局公章; 8、拟聘专家情况:“专家姓名”除日本专家外,其他填写英文名字。“现工作单位”国外专家组织的只填专家组织英文缩写。其他部分用中文填写,曾来鲁工作过或获奖专家请在工作简历中注明; 9、《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申请表》一律用A4纸打印; 10、附件需与申请表纸张大小一致,并粘贴在一起,不得用顶书机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