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鲁友谊奖是为了表彰山东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促进我省与国外的交流与合作而设立的。友谊奖是中国政府设立的奖项, 友谊奖必须从往年“齐鲁友谊奖”的获奖者中产生。 “齐鲁友谊奖”每年我省一般评选10-20人,具体参评条件如下: 1、为我省传授农业新技术,介绍先进的管理模式,引进或培育了优良品种,并为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2、为我省企业技术进步提出重要建议,传授新工艺、新方法,解决了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关键问题,或填补了省内某项空白,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3、为我省基础工程项目的建成、投产、运营等做出突出贡献的; 4、参与我省重大科技攻关和某些缺门学科以及新兴科技的研究与开发工作,且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的; 5、为我省培养人才,向我省捐献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教育、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和体育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大、中型外商投资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使企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7、为我省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官方或民间友好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