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走访驻军及接收单位,调查了解转业干部基本情况和需求情况。 2、接收审查军转干部档案,核实补充材料;汇总军转干部有关情况。 3、参加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 4、向市领导汇报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的贯彻意见。 5、召开全市军转安置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精神。 6、制定考试和量化赋分分配军转干部指令性计划。 7、按计划对军转干部进行考试和量化赋分分配。 8、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达分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档案。 9、检查军转干部定岗、定位、住房、家属安排等安置政策落实情况。 10、核定、调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退役金及地方补贴。 11、根据各接收单位上报的军转干部安置情况,发出报到通知。 12、接洽军转干部报到,开具落实证明,办理有关手续。 13、对军转干部按分配的工作岗位、专业编班,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14、指导县(市)区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