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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人员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办理程序

 
 

(一)在原工作单位已缴纳过社会保险的人员,在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后,可凭人才中心开具的介绍信到市劳动保险管理机构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二)新参保的大中专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及身份证办理参保开户手续,参保时间及应交保险金额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委托代理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医疗保险是指以个人人事代理的人员,按照《日照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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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局办公室)0633-8781010;(人才交流中心)0633-8788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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