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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办理程序

 

(一)委托方向人才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相应材料:

 1、单位委托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及协议书(未就业毕业生)、与原单位解除合同报告书或解聘、辞职、辞退证明等。

(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委托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资格。

(三)人才服务机构留存材料复印件备案,并与委托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四)委托方向人才服务机构移交人事档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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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事局主办
联系电话:(局办公室)0633-8781010;(人才交流中心)0633-8788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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