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就业单位的,应持报到证到人事局盖章,凭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复印件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证过期的,应到分局户政科盖章。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先到人事局开具“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工作入户介绍信”,凭户口迁移证和介绍信到派出所落户;户口迁移证过期的,应到分局户政科盖章。
3、技校毕业生应先到劳动局开具技校生分配入户介绍信,再到派出所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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