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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学分核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人办发〔2008〕4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就做好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核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核定范围

这次继续教育学分核定的范围是专业技术人员自2007年1月1日以来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2007年晋升了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只核定其资格公布以来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外地调入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只核定调入我市后的继续教育学分。

二、材料要求

学分核定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⑵各类培训(或研修)结业证书、论文(或著作)、科研成果等材料原件;

⑶《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核定情况汇总表》(表样附后)。

继续教育证书无签证人签字或由非登记单位工作人员签证的,一律不予核定。

三、时间要求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的继续教育学分核定工作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自行安排。市直部门(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分核定工作实行统一排序的办法(具体时间排序附后,表中未涉及到的部门或单位随机办理),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核定。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安排,提高效率,确保按时完成学分核定工作任务。

附:1、《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核定情况汇总表》

2、《继续教育学分核定时间排序表》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 通 知 (日人办发[2007]20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人事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直各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国家、省驻日照有关单位:

  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十一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的通知》(日政办发[2007]55号)和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122号)有关要求,确定今年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是国家继续教育普及性培训项目,是我市“十一五”期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对象为现有在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教材

  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是知识产权的基础知识。培训教材使用人事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组织编写、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知识产权公共教程》(含光盘,定价27元),由市人事局统一征订。同时,中国继续工程教育网免费提供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案例、网络课程、课件等,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

  三、培训方式

  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培训以有组织、有计划、有辅导的自学为主。各单位可以视情组织师资培训班、骨干培训班、专题研修班和讨论交流、网络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知识竞赛、演讲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培训活动,增强培训效果。

  四、时间安排

  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培训时间,可掌握在国家规定的每年脱产参加继续教育学时的三分之一左右,即4天或24学时。全市的培训于今年8月份展开,10月底前结束。

  五、培训收费

  经市物价局批准,参加培训人员每人需交纳培训费15元。各区县、各部门(单位)请务于8月1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表样附后)及培训费、教材费报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六、考试与发证

培训结束后,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命题,市县(区)人事、科技、知识产权部门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凭结业证书,可登记继续教育100学时20学分,并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七、组织领导

  按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要求,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由人事部门和知识产权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纳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总体规划。各区县人事局会同当地科技部门、知识产权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的培训组织工作,市直部门(单位)的培训由本部门(单位)的人事(教育、培训)科负责组织。各级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次培训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的培训,务求应训人员全部参加培训。

联系人:王 磊 联系电话:8781163

附:《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九日

关于对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进行考核评估的通知 (日人办发[2007]16号)
东港区、五莲县人事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络的骨干力量。多年来,各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技能补充、更新和拓宽,较好的发挥了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基地建设,使之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需要,按照《日照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日政办发[2007]55号)的要求,决定对现有的18个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进行考核评估。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的内容

1、是否有配套的教学、生活设施和较先进的教学设备。

2、是否有比较齐全的有关专业的图书、信息资料。

3、是否拥有一批适应工作需要的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较强任课能力和教学经验的专兼职教师。

4、是否有成熟的培训经验、办法和完备、严格的培训管理制度。

5、是否有分管的领导,有专职的、素质高的培训管理队伍。

6、是否存在违规收取培训费、培训目标不明确、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差等问题。

二、考核评估的程序和要求

考核评估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基地自查。各基地要结合考核评估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对近五年来的培训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形成的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包括:举办的培训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培训时间、参训人数、培训效果等,分析问题要透彻、准确,工作计划要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确保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二阶段:市人事局和主管部门考核评估。各基地自查结束后,市人事局会同各基地主管部门对基地进行考核评估,按照“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结合考核评估情况,对现有的继续教育基地提出处理意见,重新公布。

三、时间要求。

各继续教育基地要高度重视检查评估工作,认真搞好自查,并于7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主管部门和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整个检查评估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

附: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情况调查表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关于做好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学分核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人办发〔2007〕4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就做好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核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核定范围

  这次继续教育学分核定的范围是专业技术人员自2006年1月1日以来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2006年晋升了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只核定其资格公布以来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外地调入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只核定调入我市后的继续教育学分。

  二、材料要求

  学分核定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⑵各类培训(或研修)结业证书、论文(或著作)、科研成果等材料原件;

⑶《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核定情况汇总表》(表样附后)。

继续教育证书无签证人签字或由非登记单位工作人员签证的,一律不予核定。

  三、时间要求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的继续教育学分核定工作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自行安排。为提高工作效率,今年对市直部门(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分核定工作仍然实行统一排序的办法(具体时间排序附后,表中未涉及到的部门或单位随机办理)。各部门(单位)要增强时间观念,严格按照排序表规定的时间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核定继续教育学分,确保顺利完成学分核定工作任务。

附:

1、《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核定情况汇总表》

2、《继续教育学分核定时间排序表》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领取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准考证的通知()

各人事代理单位、人事代理人员:

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于5月20日进行,凡通过我中心报考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的人事代理单位、人事代理人员请务于5月18日前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日照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转发2006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高级研修班项目计划的通知 (日人办发〔2006〕12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2006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项目计划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积极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高研班。各类高级研修班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高级研修班的研修内容紧密结合我省实际,主要以现代农业、现代制造、现代管理、信息技术和能源技术五个领域为重点,研修期间由国内外及省内外知名学者专题授课或指导,这是专业技术人员开阔视野,提高业务水平和研发能力的大好机会。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抓住机遇,积极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高级研修班。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高研班学员选调工作。《2006年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项目计划》中各班次的责任单位至少要选调一名学员参加该班次研修。高研班学员要以在职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学术学科带头人为主,根据需要也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中级专业技术骨干。要特别注意选调35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出的学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汇总到《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研班学员汇总表》(表样附后)内,于5月31日前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三、提高服务质量,加大支持力度,积极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高研班提供保障。各级各部门要为参加研修的学员搞好服务,在经费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妥善安排好学员的工作,保证学员按时参加研修,要及时为研修合格者登记继续教育学分,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的重要依据;要积极为学员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发挥他们在加快新理论、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实现产学研快速结合方面的作用。

附:1、《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研班学员汇总表》

2、《2006年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项目计划》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开展创新能力知识普及 培训有关事宜的通知 (日人办发[2006]7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响应国家、省提出的培养人才自主创新能力的号召,切实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决定在全市开展创新能力知识普及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创新能力知识普及培训采取自学培训教材的方式进行。培训教材采用《创新能力教程》一书,该书主要内容有:创新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的心理知识、创新思维能力培养、创新思维方式训练、创新技法及其运用、创新成果的应用推广与保护、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实践等。学习掌握该教程中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可以帮助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创新意识和创造发明的能力,为今后创造性地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充分展示自己就业竞争能力和工作创新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培训费用

经市物价局批准,参训人员需交纳培训费15元,教材费18元,共计33元(含考试、发证费用)。

四、报名时间

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单位)请务于2006年4月10日前将《学员报名表》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五、考试与发证

培训结束后,全市统一命题,市县人事部门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凭结业证书,可登记继续教育100学时20学分,并作为今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创新能力教程》知识普及培训,是我市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新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次培训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报名培训,确保培训任务的圆满完成。

联系电话: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8781163

附:《学员报名表》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做好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学分核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人办发[2006]4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规范和改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日人专[2003]9号)精神,现就做好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核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核定范围

  这次继续教育学分核定的范围是专业技术人员自2005年1月1日以来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2005年晋升了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只核定其资格公布以来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外地调入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只核定调入我市后的继续教育学分。

  二、材料要求

  学分核定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⑵各类培训(或研修)结业证书、论文(或著作)、科研成果等材料原件;

⑶《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核定情况汇总表》(表样附后)。

继续教育证书无签证人签字或由非登记单位工作人员签证的,一律不予核定。

  三、时间要求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的继续教育学分核定工作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自行安排。为提高工作效率,今年对市直部门(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分核定工作仍然实行统一排序的办法(具体时间排序附后,表中未涉及到的部门或单位随机办理)。各部门(单位)要增强时间观念,严格按照排序表规定的时间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核定继续教育学分,确保顺利完成学分核定工作任务。

  附:1、《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核定情况汇总表》

    2、《继续教育学分核定时间排序表》

             二○○六年二月七日

关于编报2006年 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日人办发[2006]5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按照省人事厅布署,2006年我省将组织举办一批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现将编报专业技术人员高研班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653工程”明确的现代农业、现代制造、现代管理、信息技术和能源技术等五个重点领域,选择本地区、行业、部门工作中急需解决和探讨的问题,确定高研班选题,制定2006年专业技术人员高研班计划。

二、填报的表格:申报专业技术人员高研班计划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填写《2006年高级研修班申报表》(附后),并附文字说明。

三、申报时间:以上材料请于2006年2月18日前报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经审核汇总后报省人事厅教育培训处。

联系电话:0633-8781163

联 系 人:徐文东

附件:《2006年高级研修班申报表》。

二○○六年二月七日

日照市人事局 关于规范和改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日人专[2003]9号)
各区县、岚山办事处、日照经济开发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发布〈日照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日政发[1992]6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2001--2010年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日发[2001]31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改革继续教育证书发放办法,切实加强继续教育证书管理。从2004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发放,即:市人事局只负责发放市直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各区县、办事处、开发区人事局负责发放本行政区域内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市人事局不再验印。继续教育证书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一同办理,与资格证书使用同一编号。凡晋升了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从外地调入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办理新的资格证书时,须同时换发新的继续教育证书。

继续教育证书是全面记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证件,是登记和核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的重要依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妥善保存,为学分登记核定工作打好基础。继续教育证书填写要认真规范,据实填写,不得涂改,凡私自涂改证书内容的,证书一律作废。

  2、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市直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由所在单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人事科负责,开展登记的具体时间由各登记单位自行确定。各区县、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分登记工作,分别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自行安排。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选派专人负责学分登记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严格按照市人事局[1992]日人字第9号文件规定的学分折算办法,计算出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到继续教育证书相应栏目内。学分登记过程中,工作人员要对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培训结业证书、论文、科研成果等证件认真审核,明辨真伪,严格把关。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本着“谁审核谁签证,谁签证谁负责”的原则,由学分登记人在“签证人”栏内签字(或盖章)。无签证人签字或由非登记单位工作人员签证的,所登记学分无效。

  3、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学分核定制度。学分登记工作结束后,各学分登记单位必须于每年度二、三月份将学分登记情况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核定。学分核定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⑵、各类培训(或研修)结业证书、论文(或著作)、科研成果等材料原件;

⑶、《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核定情况汇总表》(表样附后)。

学分核定结束后,核定机关必须在《继续教育证书》和《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核定情况汇总表》核定栏内加盖核定专用章。核定章规格为30×10mm长方形章,内容为“核定机关”+“学分核定”+“(年号)”,括号内的年号可以手工填写。市人事局2004年度核定章样式为:日照市人事局学分核定(2004)。

未经政府人事部门核定或经核定达不到规定学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晋升或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4、强化措施,规范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学分折算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或单位)自行组织核记继续教育学分的培训,须事先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备案表》(表样附后),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备案核记折算学分后方可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经考试(或考核)合格者,发给由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日照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凭证书登记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未报人事部门备案的培训项目,不得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省直部门举办的培训项目,可凭结业证书直接登记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 

5、实行审核责任制,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审核责任制,层层负责,严格把关,学分登记和核定人员都要签字盖章,发现问题逐层追究,努力维护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谎报论文、成果,骗取学分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学分登记、审核工作中违反政策规定,营私舞弊,渎职、失职的工作人员,将追究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6、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健康发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政策性强,面广量大,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规范和改进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工作,是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的有效手段。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明确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使这项工作尽快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严格掌握政策,搞好组织协调,实施科学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检查,保障继续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附: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备案表》;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核定情况汇总表》。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转发 2003 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岚山办事处、日照经济开发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省人事厅《 2003 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附后)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积极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高研班。各类高级研修班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高级研修班的研修内容紧密结合我省实际,主要以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为重点,研修期间由国内外及省内外知名学者专题授课或指导,这是专业技术人员开阔视野,提高业务水平和研发能力的大好机会。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抓住机遇,积极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高级研修班。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高研班学员选调工作。《 2003 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中各班次的责任单位至少要选调一名学员参加该班次研修。高研班学员要以在职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学术学科带头人为主,根据需要也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中级专业技术骨干。要特别注意选调 35 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出的学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汇总到《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学员汇总表》(表样附后)内,于 5 月 31 日前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三、要为参加研修的学员搞好服务。各级各部门要在经费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研修的积极性;要妥善安排好工作,保证学员按时参加研修;要及时为研修合格者登记继续教育学分,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的重要依据;要注意发挥学员的典型带动作用,积极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加快新理论、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实现产学研的快速结合。

   附: 1 、《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学员汇总表》

     2 、《 2003 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一)、 (二)》

二○○三年五月 日

序号 高研班题目 主办部门 承办单位 责任单位 办班地点 办班时间

1 先进制造技术的发展与应用 省经贸委 省经贸委 市经贸委 青岛 4月

2 装备制造业信息化 省经贸委 省经贸委 市经贸委 威海 8月

3 无公害水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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